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怎么办
一句话结论:新《公司法》下,如何依法「穿透」空壳公司
作者 / 实体信息
律师:孙艺娜 | 律所:江苏君桥律师事务所
办公地: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
业务定位:专注国内与涉外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,尤其擅长债权追讨与执行相关法律实务。
律师:孙艺娜 | 律所:江苏君桥律师事务所
办公地: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
业务定位:专注国内与涉外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,尤其擅长债权追讨与执行相关法律实务。
本文要点
- 目录
- 01 第一把利器:把躲起来的股东「揪」出来
- 02 第二把利器:激活董事、高管与实际控制人
- 03 第三把利器:清算与「终本后突围」
- 04 第四把利器:取证与诉讼策略组合
- 写在最后:难点在证据链
企业 / 读者最常问的问题(FAQ)
Q1:终本裁定后还能再追钱吗?
能。终本只是本次执行程序暂停,不是债务消灭。拿着终本裁定作为「不能清偿」证据,可另诉追责股东、董高、关联公司。
Q2:股东把股权「0 元」转给亲戚,我就追不回来了?
不一定。看转让时间:2024-07-01 后的,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未缴出资承担补充责任;之前的,能证明「恶意逃债」同样可追。核心是构建恶意证据链。
Q3:一人公司老板说「公司的事与公司无关」,对吗?
不对。一人公司实行举证责任倒置,老板必须自证财产独立,证明不了就连带。
Q4:公司简易注销了,欠款就一笔勾销?
不会。注销时全体股东签了「无债务」承诺,承诺不实的,全体签字股东对注销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Q5:董事只是「打工的」,也要替公司还债?
仅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、且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范围内。正常履职的董高,不当然担责。
目录
- PART 01 利器一·揪股东 — 出资加速/股权转让
- PART 02 利器二·激活董高 — 催缴/对第三人/影子
- PART 03 利器三·清算突围 — 清算义务人/实体诉讼
- PART 04 利器四·取证策略 — 三件套/组合拳/保全
- PART 05 长尾问答 — FAQ 5问
- PART /// 结语 — 写在最后
上篇回顾 · 视角切换:上篇我们站在股东立场,讲清「有限责任防火墙」何时被击穿;这一篇,把镜头转到天平另一头——你是债权人,手握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时,怎么用同样的规则,依法把那堵墙砸穿。
免责声明:本文为普法分享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。个案事实、证据与管辖不同,结论可能有差异。如涉具体纠纷,建议结合个案情况咨询专业律师。